財政部:中小企業申請國外專利可獲專項資金資助
2012-06-01
為支持國內申請人積極向國外申請專利,保護自主創新成果,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加強資金管理,近日,財政部發布了《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國內申請人”限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國內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是指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和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向國外專利申請。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國內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時向有關專利審查機構繳納的在申請階段和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的官方規定費用、向專利檢索機構支付的檢索費用,以及向代理機構支付的服務費等。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需求導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支撐我國高技術產業與新興產業發展的技術領域。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實行事后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在外國國家(地區)完成國家公布階段和正式獲得授權后分兩次給予資助。每件專利項目最多支持向5個國家(地區)申請,兩個階段的資助總額為每個國家(地區)不超過10萬元。(來源: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